充电蓄能!打造陕西检察公益“梦之队”——陕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专题培训班成功举办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如何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在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质效上再发力?如何在提升人员素能上再加速?
2022年9月20日至9月2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举办公益诉讼业务专题培训班,全省三级检察院8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旨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要求,推动“三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及专业本领,全力打造一支守正创新、矢志为民、担当有为的陕西检察公益“梦之队”,以高素质队伍助力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紧扣陕西公益诉讼检察的新任务新要求,精心设计安排课程。理论与实务并重,既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讲解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又有一线办案检察官解读典型案例的发掘、培育与撰写实务。拓展与热点结合,既有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孙国社、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主任科员王马川分别就中医药安全、反垄断公益诉讼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又有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闵晶晶探讨公益诉讼碳汇案件办理等热点问题。培训内容还包括检察大数据战略专题辅导、检察建议案例解析、公益诉讼案件规范办理等。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班安排全体学员参加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活动,通过西北大学教授、西安植物园主任岳明的讲解,大家深刻认识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参加了培训班结业仪式,并就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价值,以“三有”争创活动为强有力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部署,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二是要站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方法,以专业化推进专门化,建设专业化的办案团队,锻造高素质过硬队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三是要站在明确目标定位上把握公益诉讼检察的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我管”促“都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通过这次培训,大家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目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对通过检察监督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依法能动履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更坚定的信心,对落实省检察院要求,抓好本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思路。纷纷表示要将培训内容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以“强检有我”的实际行动,为公益诉讼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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